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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证须知

 2023-06-05 23:04:09

职业健康安全体系:

1.企业管理体系需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;
2.法律地位证明文件(法人营业执照等);
3.适用时、涉及国家法规强制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:(如:生产许可证书、前置许可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、3C证书等);
4.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或商标授权使用证明(认证证书中表明注册商标时需提供);
5.有效的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体系成文信息、组织机构图;
6.组织认证场所清单(两个或两个以上场所时提供);
7.生产/服务工艺流程图(生产制造型组织)、服务流程图(服务型组织)或产品生产工艺/服务过程说明性材料;主要生产和检验/检测设备、适用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标准清单;
8.提供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证明(适用时);
9.体系覆盖活动涉及的不可接受风险清单(重大危险源清单),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、指标和管理方案;
10.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活动区域示意图;
11.安全情况简介,组织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(需要时);
12.作业场所有对人体危害较大的尘毒、噪声等的企业,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卫生监测或疾控中心近一年内出具的尘毒、噪声等监测报告。(需要时);
13.安全生产许可证、“三同时”验收报告、安全批复、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批复、消防验收材料(需要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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